乐招管办〔2008〕08号
关于杨光飞等同志任职的
通 知
本办(中心)各科室:
经研究,决定:
杨光飞同志任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科科长兼产权交易科科长;
郑艳艳同志任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信息管理科副科长;
李 江同志任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综合科副科长;
李 杰同志任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综合科副科长;
以上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,试用期一年,从发文之日算起。
乐清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2008年3月26日
主题词:干部 任职 通知
抄报:潘市长、王副市长、邹书记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、市委办、市府办、市纪委、市委组织部。
抄送:乐清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、各乡镇政府。
乐清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发
(共印60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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