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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货物采购活动的有关通知
发布单位: 招标投标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: 2008-04-29 公开方式: 完全公开
索引号: YQ000-A0201-2008-00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
乐招管办〔2007〕32号

关于进一步规范货物采购活动的有关通知

 

本办(中心)各科室:

为进一步规范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进行的货物采购活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,经研究决定,凡我市各级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采购项目(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),一律由政府采购科按《政府采购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

乐清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
20071023